我院获取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资质 - 通知公告 -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我院获取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资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5 18:56:17
  根据冀教高涵【2017】24号文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泊头职业学院等高校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指示,我院顺利增设学前教育、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艺术设计五个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函授教育专业。
  我院将认真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设置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进一步做好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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